九部门联合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活动发布时间:2024/05/29

      国家知识产权局5月27日消息,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7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更加全面系统,严保护的政策和标准更加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更加严格,授权确权更加优质高效,快速协同保护更加顺畅,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治理基础进一步巩固,社会共治合力进一步增强,保护能力显著提升。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基础进一步夯实,大保护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到2035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形成政府履职尽责、执法部门严格监管、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经营主体规范管理、行业组织自律自治、社会公众诚信守法的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治理体系。

      《方案》还提出,到2025年,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5个月。

      在各级各类涉及专利的人才评价、机构评估、项目评审、企业认定、职称评定、高校评价等工作中不得直接将专利申请数量、授权数量等作为主要条件。

      引导和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完善高等院校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

附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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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pace:7:30 –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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