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城各院师生及驻城各单位:
深圳市政府实施“文化立市”发展战略,提出打造“图书馆之城”的建设目标,即把深圳建设成为一个没有边界的图书馆网,为市民提供功能完善、方便快捷的图书馆服务,实现市民的文化权利。深圳大学城图书馆作为深圳市全额出资的图书馆,加入“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即是整合全市公共图书馆的服务系统和文献资源为大学城师生服务,也是服务广大深圳市民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按深圳市“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平台合库进度,深圳大学城图书馆定于2013年12月2日至3日两天进行图书馆管理系统的切换,届时深圳大学城图书馆将暂停读者证事务(办证、退证等)及图书借还业务,阅览区、自助上机、自助文印等非流通系统业务正常开放;2013年12月4日合库完成,将正式启用深圳市“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平台系统,并按“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标准为大学城师生及社会读者提供服务。合库完成后校园卡用户所享有的 “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详见《深圳市“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指南(校园卡用户)》(附件)。现就合库后与大学城师生使用大学城图书馆功能相关事宜重点通知如下:
1.“校园卡号“用做唯一标识:实名制校园卡开通图书馆功能后可继续在大学城图书馆内当作读者证使用,但不再使用旧的8位“读者证号“,改为统一使用12位“校园卡号”(包括网上登录“我的图书馆”、自助上机等与图书馆相关业务需要用到的帐号都统一使用12位“校园卡号”)。
2.实名制校园卡可免费绑定一张“图书馆之城”读者证(即一户双证),可凭该证至深圳市、区各公共图书馆享受“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已有“图书馆之城”读者证的,需变更为校园卡对应借阅权限开通服务);
3.合库后实名制校园卡用户文献借阅权限变更如下:
◆ 学生:共20册,其中可借大学城图书馆中文图书20册、外文图书5册,“图书馆之城”其它图书馆中文文献(含中文图书、中文期刊、音像资料、盲文文献)5册/件;
◆ 教师:共20册,其中可借大学城图书馆中文图书20册、外文图书10册,“图书馆之城”其它图书馆中文文献5册/件、外文图书1册;
◆ 外籍师生:共20册,其中可借大学城图书馆中文图书10册、外文图书20册,“图书馆之城”其它图书馆中文文献5册/件;
◆ 校园卡图书馆功能注销后,原绑定的“图书馆之城”读者证默认转为“阅览”证,可补交押金升级借阅权限。
4.借阅规则:按“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标准,大学城图书馆中外文图书借期调整为31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借期从续借成功当天算起,仍为31天(寒暑假校园卡用户所借未超期图书自动顺延至假期结束);逾期归还文献,滞还费由原来的0.2元/册天调整为0.3元/册天,逾期滞还费的最高限额由20元调整为每册10元;污损文献及遗失文献的赔偿标准也将按统一服务标准执行。
5.缴费:大学城图书馆在校园卡升级后将专设“校园卡自助缴费终端”,可凭本人校园卡自助缴纳逾期滞还费、损坏丢失赔偿金等费用。在校园卡升级前需要现金缴费或存预付款。
6.密码:合库后新读者证初始缺省密码为出生年月日(如:19870901),旧证换新证密码不变;旧证在合库前未申请密码的,请凭本人有效证件至总服务台申请密码。
7.变更图书预约服务:按“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要求不再提供读者预约服务;增设大学城图书馆“预借书库”,读者通过图书馆网站检索该库图书,可提出预借请求,图书馆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时间内将书送至大学城图书馆总服务台或大学城图书馆各服务站(详见:《关于变更图书预约服务的通知》)。
8.预借指定在大学城图书馆总服务台取书的,在1天内将书送达(下午3点之前申请当天内送达,下午3点后申请的第二个开馆日上午送达)。读者收到取书通知后须在2天内凭本人读者证到指定地点取书,过时不保留。
9.随书光盘:外借原书的读者可在馆外远程在线浏览随书光盘的内容的功能;大学城图书馆二楼多媒体室合库后仅提供随书光盘室内借阅,不再外借。
10.新增24小时语音电话服务、短信服务:
◆24小时语音服务电话:0755-82841200~3。
◆短信服务:读者可登陆图书馆网站,进入"我的图书馆"栏目绑定手机号码,定制您感兴趣的服务项目,如:外借到期提醒、深圳图书馆读者活动公告等。短信服务(含定制的服务)完全免费,您发送短信到106573400202(移动用户)或13924040171(联通、市话通用户)只需向手机网络运营商支付普通短信费,详细内容请浏览图书馆网站。
11.雨伞、网线、台灯等便民物品外借暂时仍用旧系统管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12.大学城图书馆原有自助上机、自助文印、研究间外借、开通自带电脑上网账户、文献传递等除改用12位“校园卡号“外,其它服务规则不变。
有关与深圳市“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平台合库相关问题,也可直接至电0755-26032936咨询。
特此通知。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