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图书馆《失物招领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从拾获日期开始计算30天后仍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品,图书馆将有权自行进行处理。”图书馆现对一批已超30天(2022.5.1.-2022.10.31.)无人认领的失物进行公开认领。该批物品以水杯、雨伞、衣物、图书为主,鉴于近期社会读者必须预约才能进入深圳大学城,本次主要采用线上公开认领的方式。公开认领时间从2022年12月5日至16日,公示期间读者请在下图查找自己的物品,至电:0755-26032935,告知工作人员自己物品在几号图片、书车的第几层、具体是什么物品(图书需要提供书名)。工作人员将另行保存,待能入馆后按《失物招领管理办法》来馆认领。公示结束后仍无人认领的物品,将作为垃圾处理。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用户服务部
2022-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