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图书馆之城”服务规则调整的问答

概况 发布时间:2025/10/13

 一、读者证类型简化及权限调整

1.读者证都有哪些调整?

答:优化鹏城励读证和100元押金读者证,不再办理200元、300元押金读者证业务,读者可选择线上或到馆办理变更手续,退回押金。具体调整如下:

项目

原服务规则

新服务规则

鹏城励读证

0元押金

可借中文文献10册/件+原版外文图书1册/件

可借中文文献20册/件+原版外文图书1册/件(不含大学城西文图书)

普通读者证

100元押金

可借中文文献20册/件

可借中文文献30册/件+原版外文图书2册/件

200元押金

可借原版外文图书2册/件

该类型读者证停用,读者须通过微信公众号或者到区级以上图书馆服务台变更证类型为“鹏城励读者证”或“100元押金普通读者证”后方可使用

300元押金

可借中文文献20册/件+原版外文图书2册/件

仍可使用,但权限等同于100元押金普通读者证,即可借中文文献30册/件+原版外文图书2册/件,读者可选择线上或到区级以上图书馆办理退押金。

温馨提示:中文文献包括中文图书、中文期刊、少儿外文图书、音像资料、盲文文献等。

 2.鹏城励读者证(0元押金)还能正常使用吗?

答:可正常使用,新规上线后,可借阅20册中文文献+1册外文文献。

 3.100元押金的普通读者证还能正常使用吗?

答:可正常使用,新规上线后,可借阅30册中文文献+2册外文文献。

 4.200元押金的普通读者证还能正常使用吗?

答:新规上线后,200元押金的普通读者证仅保留还书功能。读者须通过微信公众号或者到区级以上图书馆服务台变更证类型为“鹏城励读者证”或“100元押金普通读者证”后方可借阅。微信可通过“深圳图书馆|图书馆之城”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我的——读者证——变更读者证权限”办理,并申请退押金。

 5.300元押金读者证还能正常使用吗?

答:300元押金读者证可以正常使用,但功能等同于100元押金读者证,可借阅“30册中文文献+2册外文文献”。读者可在微信公众号或到区级以上图书馆服务台办理读者证类型变更,并申请退押金。  

二、文献借期、续借次数的调整

1.借期规则有哪些调整?

项目

原服务规则

新服务规则

借阅期限

31天

21天

续借次数

1次

3次

特别提醒

期刊、音像资料和盲文文献借期保持不变,即期刊和音像资料借期为21天,不可续借;盲文文献借期为60天,不可续借。

 2.本次借期调整是否包含所有类型文献?

答:不是。本次借期调整范围仅为普通中外文图书(含少儿图书)等原借期为31天的文献。期刊、音像资料和盲文的借期保持不变,即期刊音像资料维持借期21天,不可续借;盲文借期为60天,不可续借。

3.新规上线前外借的书借期如何计算吗?

答: 新规10月20日上线,则10月20日前外借的图书(不含期刊、音像资料和盲文文献)仍执行31天借期的旧规则,如果您没有续借过,10月20日新规实施后,您还能再续借 3 次,即增加63天借期,累计借期可达94天。如果已经续借,10月20日新规实施后,您还能再续借 2 次,即在原62天的基础上增加42天借期,累计借期可达 104 天。

4.续借还和以前一样操作吗?

答:是的。在官网、自助借还书机、微信公众号或者到服务台均可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从图书到期日第二天算起,仍为21天。

 

三、逾期费和阅读积分调整

1.逾期费有什么变化?

答:逾期费由0.3元/册/天降到0.1元/册/天,封顶10元/册。

2.2025年8月1日借的书,并续借了,应该于9月2日前还书,但我10月22日还,逾期了20天,逾期费怎么算?

答:10月20日新规上线,读者在新规实行后归还的图书,逾期费统一按照新规的0.1元/册/天计算。如果读者在10月20日之前归还,逾期费仍按照0.3元/册/天计算。

3.我之前卡上有逾期费21元,一直没有交,新规则上线后,能不能降低这个逾期费?

答:不能,已产生的逾期费以系统记录为准,无法改变。建议读者使用阅读积分抵扣。

4.新规上线之前产生的逾期费可以免除吗?

答:不可以。非试行期间归还文献产生的逾期费不予免除;已缴纳逾期费的,不予退还。

5.我刚办的读者证有阅读积分吗?

答:已办读者证和新办读者证统一赋予初始阅读积分100分。该积分永久有效。

6.如何才能获得阅读积分?

答:(1)每外借或续借1册文献,可增加1分,当天借还不算积分,积分第二天生效。

(2)每捐赠交换一册图书积1分,每日上限5分,积分第二天生效。

这两种方式获得的阅读积分有效期均为3年。有效期按年度计算,含得分当年。(如2025年6月27日所得积分于2027年12月31日失效)

7.我一次外借20册,然后全部图书续借3次,可以增加多少积分?

答:一次外借20册,增加20分;按续借1次,增加 20分计算,则续借3次,增加60分。阅读积分具有有效期,建议借期内看不完后再续借,以免挤占公共资源。

8.参与图书馆志愿服务、读者活动可以增加阅读积分吗?

答:目前暂未将志愿服务、读者活动等事项纳入增加读者证积分的范围。以后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9.在哪些图书馆借书可以获得读者证积分呢?

答:在深圳“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体系内任一公共图书馆借书均可获得积分。

10.阅读积分有什么用?

答:阅读积分仅用于抵扣文献逾期归还所产生的逾期费,1积分可抵扣1元逾期费。

11.我有很多阅读积分,可以帮别人抵扣逾期费吗?

答:不可以。阅读积分仅限该读者证使用。

12.持深圳图书馆的读者证到其他馆借书,如果文献逾期也是按照深圳图书馆的规则扣积分吗?

答:是的。任一加入统一服务体系的公共图书馆采用相同的积分规则。

 13.读者证有阅读积分,使用时,为什么系统显示积分不能抵扣逾期费呢?

答:阅读积分不足以抵扣证内任意单册文献的逾期费时,系统将无法以积分抵扣部分单册文献的逾期费。

举例:小明借了1本书,逾期 200 天归还。按照逾期文献处置规则,需要缴纳逾期费10元,可使用10积分抵扣。但小明的读者证积分仅剩9分,不够抵扣单本书逾期费,只能参加服务知识学习活动积攒10分以上再抵扣或直接支付逾期费。

 14.还书时显示有逾期费,但是读者证积分不够抵扣了,该怎么办呢?

答:缴纳逾期费时如果积分不足以抵扣文献逾期费,可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1)参加服务知识学习活动获取积分,答题得60分以上(可多次答题),即可获得5个阅读积分,每天限得分1次。

(2)在服务台、自助机或微信公众号支付逾期费。

 

四、预借规则的调整

1.预借规则有什么调整?

答: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预借册数

1.每张读者证正在受理的预借申请总数不超过3册;

2.每张读者证的预借服务累计违规次数达到4册将被取消预借资格半年。

1.每张读者证正在受理的预借申请总数不超过6册;

2.每张读者证的预借服务累计违规次数达到7册将被取消预借资格半年。

快递到家运费(大学城图书馆暂无该服务)

6元/件(最多3册)

6元/件(最多6册)

2.预借一次性可提交6册,那可以多次提交吗?

答:正在受理的预借请求为6册,待6册书全部完成取书流程(或被拒绝)后方可再次提交预借请求。

3.未按规定时间取预借书,会有什么处罚机制?

答:每张读者证的预借服务累计违规次数达到7册将被暂停预借资格半年。即如果读者在2025年7月1日未按照规定时间取预借书数量达到7册,则2025.07.01-2025.12.31之间无法使用预借功能。预借违规册数如未达到7册,则在新的一年会将之前累计的册数自动清零,比如读者2025年预借违规册数为6册,该记录会在2026年1月1日清零,重新计算。

 

开馆时间

7:30 – 22:00(阅览区、We-Space)
8:40 – 22:00(二、三层服务台)
国家法定节假日、寒假:
主馆舍:9:30 – 17:30
We-Space:7:30 – 22:00

除夕至正月初三: 闭馆
*本馆面向成年读者开放,谢绝14岁以下儿童入馆。
*社会读者进入深圳大学城需实名登记,详见:访客入城

联系我们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丽水
                  路2239号(深圳大学城内)
邮编 :518055
咨询电话:0755-88866634
投诉电话:0755-26032359
馆长信箱:director@utszlib.edu.cn

关注我们

微信订阅号

微信服务号

移动门户

Copyright © 2020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202830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