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证时间:
自助办证:周一至周日:8:00-22:00
人工办证:周一至周日:8:40-21:30
移动平台办证:0:00-24:00
二、 人工办理地点: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电话:86-755-26032935
三、 发放范围:年满14周岁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本馆无少儿读物与服务区,暂不为14周岁以下读者办证)。
四、 外借押金:
读者可选择交纳不同金额的借书押金,开通读者证外借服务功能,可到加入统一服务的任一公共图书馆借阅文献。
◆0元借书押金(鹏城励读证):可借中文文献(含中文图书、中文期刊、音像资料、盲文文献)20册/件+ 外文原版图书1册/件(不包含大学城西文图书)
◆100元借书押金(普通读者证):可借中文文献30册/件,另可借外文原版图书2册/件
五、 办证流程:
1) 自助办证:持二代身份证的读者可通过自助办证机、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自助申办读者证。
2)移动平台办证:在“深圳大学城图书馆”微信订阅号或“深圳市科技图书馆”微信服务号申办虚拟读者证。
3) 人工办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军人证、驾驶证、社保卡、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等)→ 填写《读者证申请表》→ 复印证件 → 按所选证服务交纳相应押金 → 15分钟后在服务台取证
4) 旧证换新证的读者请到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人工办理。
5) 大学城校内用户所持校园卡即读者证。
6)“校园一卡通读者卡”需先在图书馆一楼平安银行校园卡窗口开户,再至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开通图书馆功能。
六、 读者证挂失、补办与注销
1. 遗失实体读者证,请及时通过网站、移动服务平台、电话等方式挂失,也可前往加入统一服务的任一公共图书馆服务台办理。补办实体读者证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交纳10元工本费。
2.读者须到加入统一服务的任一区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服务台办理注销或取消外借功能。注销读者证或取消外借功能时,请首先还清所借文献,结清逾期滞还费,凭本人读者证和有效证件返还押金和预付款;委托他人代办时,须出示读者证、本人及代办人的有效证件。
3.大学城教职工离职、学生离校前,须登录本校离校系统在线办理,或携带校园卡及离职/离校手续单来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办理证类型变更手续。
七、 注意事项:
1. 读者证仅限申办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持证人应对读者证及所借文献负责;
2. 读者证长期有效,可根据需要,到服务台或线上申请变更读者证类型;
3. 仅初次办证免费,读者证请妥善保管,如因保存不当,造成不能使用时,需重新制卡,收取工本费10元;
4. 本馆读者证属于深圳市“图书馆之城”读者证,每位读者的身份证仅能办理一张,可全城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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