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社会读者自带笔记本上网,从即日起社会读者可凭读者证、身份证,至图书馆三楼检索区服务台,填写《深圳大学城图书馆自带电脑上网账号登记表》,开通图书馆上网账号,每月30小时上网时间(超时当月无法使用, 鸿儒卡用户不限上网时间),有效期3个月(过期需重新申请),在试行阶段免费使用。
该上网账号开户仅限社会读者,大学城校内读者(包括还未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需至大学城网络中心办理上网账号相关服务,不能申请图书馆上网账号。
申请该上网账号,必须遵守《深圳市科技图书馆(深圳大学城图书馆)自带电脑上网服务管理规定(试行)》,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有违规行为将立即停用且不能再次申请。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用户服务部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