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遗失物品的管理,认真执行《图书馆存包柜使用规定(试行)》、《失物招领管理办法(试行)》,特将公示2010年11月1日之前所有遗失在存包柜及馆内的书本、水杯、雨伞等杂物。公示之后仍无人认领的,图书馆将自行处理。
公示时间:2010年11月22日-11月28日 (周一至周日)
公示地点:图书馆一楼大厅服务台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九日
公示时间:2010年11月22日-11月28日 (周一至周日)
公示地点:图书馆一楼大厅服务台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