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遗失物品的管理,认真执行《图书馆存包柜使用规定(试行)》、《失物招领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大学城图书馆从即日起试开放“失物招领”栏目,随时公布所有在图书馆内拾到的物品(包括存包柜内的过夜物品)。请失物者对照失物招领清单携带有效证件及时到失物暂存点领取个人物品。
被拾到的物品暂存时间为一个月,过后将被视为无主物品处置。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用户服务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